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中小学教学经验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应聘的人员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聘用办法及待遇
1.录用后实行聘员制管理,一次性签订5年《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等次的,确定为正式聘员,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同意应聘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报)、中小学教学经验证明(证明应体现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工作年限等)、《2015年度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上述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民路与关山东路交汇 中兴商务大厦东配楼南门)。
联系电话:0539--7667637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根据面试情况,由面试工作小组集体确定拟聘任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成绩视情择期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面试工作小组集体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组织体检、考察。对因弃权、体检及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由面试工作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
八、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九、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所有考务信息均通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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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5年度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15年度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