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工作,使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健康成长、和谐成才,按照学生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于2019年5月10日顺利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的全部工作。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布置评选工作。在我院党总支书记王晓梅的主持下,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了学院文件精神,商讨各班级评议事宜,并对评选工作做出了积极部署安排。
班级成立专门的评议小组,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王雅文,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等组成。2018年9月20日,我院各班级评议小组依次在1号教学楼A201会议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经过评议打分最终认定特殊困难学生8名,他们分别是我院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王记兵、王慧梅、陈子伟,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李士英,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燕国雪、李玉丽,201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王笛、杨安冉;困难学生11名,分别是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鲁军响、胡玲玲、王清慧、范紫盼、左娟凡、高婷、赵玉艳,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杜荣、李梦迪,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王娟、张秋月;一般困难学生15名,分别是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于雪焕、姜晓静、高贤花、王鑫平,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刘丙雯、卢华宇、乔丽君、张慧慧、汪含、岳朝阳、杨文文、纪文洁,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景玉、郑丽,201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王雪。
认定、复审相结合,实时关注与掌握学院学生生活动态。2019年5月13日,我院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共评议37人,复审民主评议33人,认定4人。在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结果基础上,新增困难学生2人,他们分别是我院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陈敏,201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葛晓梅;新增一般困难学生201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侯庆山1人;1人申请家庭困难等级调整无变动。
在班级认定的基础上,院团总支对各班级认定、复审结果进行了汇总。在此基础上,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集体认定,作出了统一的决定,切实保证每位被评人的自身利益。
进行数据统计,原因分析,以便更好地开展学院学生助学助困工作。在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37位学生中,33人为复审,4人为新认定,3人为城镇户口,其余34人均为农业户口。有8人为单亲家庭,无孤残学生,无烈士子女。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致贫原因比例如下:家庭成员有伤病的占56.76%;家庭负债的占51.35%;农田受灾的占24.32%;兄弟姐们多导致家庭开销的占75.68%;单亲家庭占21.62%。
做好报送材料工作。在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院积极组织需要认定的学生准备各种认定材料。在学生上交后汇总学生信息时,做到了认真细致,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我院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采用评议小组评议、院领导小组指导、全院师生监督的方式,最终认定3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及等级认定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