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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我院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 2018-05-10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工作,使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健康成长、和谐成才,按照学生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于2018年4月16日顺利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的全部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布置评选工作。我院党总支书记王晓梅的主持下,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了学院文件精神,商讨各班级评议事宜,并对评选工作做出了积极部署安排。

班级成立专门的评议小组,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王雅文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等组成。2017年9月20日,我院各班级评议小组依次在1号教学楼A201会议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经过评议打分最终认定特殊困难学生9名,分别是我院201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李敏敏姚瑶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鲁军响于雪焕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李梦迪杜荣杨文文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燕国雪李玉丽困难学生18名,分别是201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房子婷孙喜娜张拂晓刘珊珊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陈子伟胡玲玲高贤花王记兵王清慧胡晨晨王鑫平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乔丽君纪文洁汪含岳朝阳卢华宇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王娟郑丽一般困难学生10名,分别是201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王艳吴飘飘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姜晓静高婷左娟凡赵玉艳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张慧慧刘丙雯201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景玉张秋月

进行数据统计原因分析,以便更好地开展学院学生助学助困工作在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37位学生中,2人为城镇户口,其余35人均为农业户口。有5人为单亲家庭,无孤残学生,无烈士子女。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致贫原因比例如下家庭成员有伤病的占76%;家庭负债的占24%;农田受灾的占8%;兄弟姐们多导致家庭开销的占11%;单亲家庭占14%。

认定、复审相结合,实时关注与掌握学院学生生活动态。(生活部暂无电子存档,需查看导员办公室会议记录纸质版更正)2018年4月16日,我院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经过评议打分最后结果为:201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特殊困难:张拂晓、 吴飘飘、李敏敏,困难:王艳、姚瑶,一般困难:刘珊珊、孙喜娜、房子婷。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特殊困难:王记兵、高贤花、鲁军响,困难:于雪焕、陈子伟、胡玲玲,一般困难:左娟凡、赵玉艳、姜晓静、葛彩艳、胡晨晨、王鑫平、王清慧。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特殊困难:李梦迪、杜荣,困难:张慧慧、卢华宇、汪含、杨文文、刘丙雯、岳朝阳、纪文洁,一般困难:李倩、乔丽君、刘永倩。

在班级认定的基础上,院团总支对各班级认定、复审结果进行了汇总。在此基础上,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集体认定,作出了统一的决定,切实保证每位被评人的自身利益。

做好报送材料工作。在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院积极组织需要认定的学生准备各种认定材料。在学生上交后汇总学生信息时,做到了认真细致,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我院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复审工作采用评议小组评议、院领导小组指导、全院师生监督的方式,最终认定3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及等级认定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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